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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_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3 城中村改造   安置房建设   初步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0105-04-01-27145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和配套公建,以及用地红线内的室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5902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59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9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6.43,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7960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为150米。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含业主委员会)(建筑面积75平方米)1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服务站)(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处配建市政公用设施: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35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1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1处、地块建设调蓄设施用地面积313平方米((规模313立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为15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最终以正式规划条件及批复要求为准。

招标内容

用地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初勘、详勘阶段及超前钻、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BIM正向设计,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报批深度的要求,包括场地的岩土工程、地质勘查、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及软基处理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与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设计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合同》及《勘察和初步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96.19308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3.1.2款要求的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1.1 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需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1.2 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需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1.3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 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2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牵头人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2.3 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 其他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⑤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⑥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3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没有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2025年5月13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2025年6月3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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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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