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
(二)项目编号:ESX
(三)采购方式: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
(四)采购最高限价:35.36709万元。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黑白打印机(A4一体机) 7台、黑白打印机(A3) 5台、彩色打印机(A4) 3台、彩色打印机(A3)6台、票据打印机18台、投影仪(含电动屏幕)4台、机房专用空调1台。各设备详细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六)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4.供应商及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得
(一)获取:自2025年5月1
起至5月1
17:00时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