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科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 证书
(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 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
(3)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以应答截止日
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cn 最新查询记录为准)
(4) 其他要求: 具有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 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 效期 。供应商处于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
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 中,如出现 MAC 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对 MAC 地址/硬件特征 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取消投标资格处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 专项资格条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