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委托,对XC2025002-1、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9时30分00秒(北京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2025002-1
项目名称: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单位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年) |
否 |
(1)服务地点:1、高速交警支队食堂(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18号)(约50人用餐)2、一大队食堂(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99号)(约30人用餐)3、二大队食堂(福州快安东收费站旁)(约50人用餐)4、三大队食堂(福州西收费站旁)(约30人用餐)5、四大队食堂(桂湖收费站旁)(约30人用餐)(2)服务期限:2025年6月 |
1,000,000.00 |
餐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说明如下【磋商文件对应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
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文件低价截止
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2025-05-13至2025-05-2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册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5-05-26 09:30:00(北京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