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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中央商务区东大盈港河道整治工程(崧泽大道-盈港路)项目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3 金属结构   金属结构设备   河道整治  

公告截止:2025-05-19 16:00:00

青浦区中央商务区东大盈港河道整治工程(崧泽大道-盈港路)

项目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青浦区中央商务区东大盈港河道整治工程(崧泽大道-盈港路) 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金属结构设备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北起崧泽大道,南至盈港路。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整治河道,新建护岸、新建闸站、新建桥梁、新建防汛通道、新建水质净化工程,同步实施景观绿化工程及水生态工程等配套工程等。本次招标共包含五个水闸单体。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金属结构设备,共包含五个水闸单体。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体系认证要求: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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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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