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公司集中授权热电偶(代储寄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5-p5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炼化公司集中授权热电偶(代储寄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坪炼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炼化公司下属的延安炼油厂、永坪炼油厂、榆林炼油厂、延安石油化工厂、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所需热电偶采购,包括热电偶223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炼化公司集中授权热电偶(代储寄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炼化公司集中授权热电偶(代储寄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母公司营业执照及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或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公司,或其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或授权代理商投标。销售公司投标的,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由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销售公司,或其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唯一授权书,销售公司出具授权书的,还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5.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投标产品2022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至少一张对应发票(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
前)。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从2025年5月1
至2025年5月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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