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凤山水库涉及沪昆线改线及沪昆高铁桥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国铁集团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凤山水库涉及沪昆线改线及沪昆高铁桥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路函贵州省人民(2024)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1.2.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1.2.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4〕367号);
1.2.8《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1.2.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沪昆铁路改线及岸坡加固防护、沪昆高铁桥墩及岸坡加固防护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沪昆铁路改线段长1.55公里(包含路基1.079公里/2段、桥梁0.471公里/1座)、路基岸坡加固0.774公里/2段;沪昆高铁牌楼2号大桥和黄丝特大桥16个桥墩加固及边坡防护加固工程。
本项目合同金额1.67亿元,合同工期:548天,2025年5月~202
10月3
。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出具签字盖章的授权函。(要求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内在国内建设项目供货业绩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对账单或发票等)。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附同类物资买方、使用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年5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5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报价)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内的供应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