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项目部相关质量要求,确保优良,合格率100%。
2.5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6月至2025年8月3
竣工 91 日历天。
2.6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2.7施工现场条件:
本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校内,药科大学南侧为北文萃路,西侧为五爱街,紧邻北部战区总医院,东侧为南塔街及住宅区,北侧为文化路。本工程毗邻院区南侧学子路,西侧为体育馆,北侧为图书馆,东侧为校园体育场,南侧为学生公寓。场地排迁已完成,施工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由校方提供接驳口。
2.7.1与国铁集团沈阳局内的各站段的安全协议由投标单位自行处理,招标单位不予协助;
2.7.2投标单位自行协调与各站段、当地政府、百姓之间的关系,牵涉到临时动迁、临时占地等事宜投标单位自行处理,招标单位不予任何帮助和提供任何资金;
2.7.3施工用水电业主方不予提供,投标时投标方自行考虑;
2.7.4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投标方必须遵守站段的规章制度,产生任何停工、降效招标方不承担补偿责任。
2.8 招标控制价:763476.03元(不含税)、 832188.87元(含税,税率9%)。
3.投标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具有同类工程相关施工经验和业绩且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优先录用中铁系统内A、B级分包企业的单位。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施工的队伍,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3.4投标人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同等规模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无农民工投诉及劳务纠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05月11 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
10时00分(北京
,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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