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现自有车辆不能充分满足生产需要,本次招标针对提捞采油作业施工提供相关服务。本项目因实际生产运行情况,暂不能确定工作量,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昆仑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2.2 招标范围:因现自有车辆不能充分满足生产需要,本次招标针对提捞采油作业施工机械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第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招标单位是项目主体,负主体责任,该项目符合规定第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可适当缩短招标时限,但最短不得少于1

;标段四:2025年昆投井下龙丰提捞采油分公司提捞采油施工机械项目(采油九厂)估算金额218万元(含税);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结果中按以上原则选取中标人,若定标时中标人数量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由招标人决定剩余工作量是否补充招标。若某一标段按上述原则在中标候选人中选取中标人时轮空,则该项目按流标处理,并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再次招标。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2.4 项目实施地点:采油九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18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四:2025年昆投井下龙丰提捞采油分公司提捞采油施工机械项目(采油九厂) 估算金额218万元(含税)。
2.7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小于等于3家时,中标人采取末位淘汰。当中标人为前2名时,按排名顺序的中标金额分配为109.00万元、109.00万元。当中标人为前1名时,按排名顺序的中标金额分配为218.00万元。(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至少具有提捞采油车1台(提供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5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

(招标公告发布

起)至2025年05月23日23:59: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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