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22年1月 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反映的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的公共建筑地下室(须至少包含车库施工内容)工程施工(或改造)业绩。
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或评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查询截图、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2)公共建筑按照下述分类:①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②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③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④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⑤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⑥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
(3)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车库施工内容,则须出具建设单位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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