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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类试验外协供应商入围项目&&测试性试验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5-05-20 试验  
受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的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通用类试验外协供应商入围项目——测试性试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用类试验外协供应商入围项目——测试性试验

(2)招标编号:0733-25注册后查看

(3)项目概况: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和其他要求。

(4)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5)入围资格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起两年。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项试验科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

作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抽样项报价参与价格评分,其他试验项目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能力响应,作为中标后框架协议限价。

(6)采购说明:

1)本次采购的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采购人供应响应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采购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2)本次采购以各分项试验单价的形式报价,最终签订框架协议时,每项试验的单价最高限价以入围供应商的正式报价为准;

3)供应商入围后,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即成为采购人的合格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具体项目要求选择供应商;

4)在每次发起外协项目时,在已入围的供应商中进行选定,确定最终提供外协的供应商,并签订具体项目外协合同;

5)采购人根据项目试验实施所在区域,邀请该试验区域所有入围供应商按照任务要求进行报价(再次报价不得超过签订协议中约定的最高限价),并进行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根据采购人需要,必要时须在报价时同步提供试验方案或相关文件。具体按照综合所采购管理体系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6)在入围有效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入围供应商有机会被授予实际采购合同;

7)要求供应商按要求配合项目延伸审计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无外商资本,且能够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供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通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有效(提供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通过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未“两证合一”的,须取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量体系运行有效,三年内(2022年3月至今)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满足科研/生产任务需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事业单位或部队单位无法提供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并加盖公章)。

(七)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2022年3月至今)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记录;银行账号未被冻结过,企业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外资机构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发售:2025年5月1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9:00至11:30时,13:30至16:00时(北京),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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