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5年下半年石灰石,项目招标编号为:LYHB-2025-ZB-WZ-073,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次递交、两步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汇源大道一号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负责脱硫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建设有2台350MW发电机组,总装机700MW,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单塔单循环技术,设计脱硫效率≥98.5%。吸收剂为石灰石,脱硫副产物为石膏。本次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招标采购石灰石预估量2.1万吨。项目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汇源大道一号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院内。项目规模:2×350MW脱硫特许项目。
2.2交货: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应当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将符合招标人数量和质量要求的石灰石运至供应地点。交货地点:招标人石灰石卸料仓,具体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汇源大道一号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院内脱硫石灰石卸料仓。合同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
至2025年12月3
,或本次框架涉及数量执行完毕,先到为准。
2.3 其他:本项目中,石灰石在厂区内由石灰石堆料场倒运至石灰石卸料口处的铲车、拉运车辆及转运人员由乙方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且单份石灰石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
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或投标人自行送检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2025-05-20 09:00-2025-05-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