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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州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罚没烟仓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0 物流   卷烟物流配送   物流配送中心  
一、招标条件

2025苏州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罚没烟仓库改造项目已通过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368376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陆佰捌拾叁圆柒角陆分(¥193683.76 元)。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无效标不参与评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2025苏州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罚没烟仓库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苏州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罚没烟仓库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名单中;经“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8.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5年5 月20 日16 时 00分到2025年 5月27 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5年6 月 1 10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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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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