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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区(含铜山区、贾汪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0 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州市  
项目名称:徐州市区(含铜山区、贾汪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区(含铜山区、贾汪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年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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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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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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