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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入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2 试验仪器   仪器   仪器租赁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入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入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 人为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所需要的试验仪器检测设备租赁服务进行框架入围采购

序号 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 备注
1 试验仪器检测设备租赁 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包含服务费、租赁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最新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3 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起24 个月

2.4入围候选人数量:5家,合格候选人不足5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对入围 候选人的供货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在入围候选人中确定 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质要求:/。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 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度财务审计报告应上传注册会计师 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并可查验;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 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截至投 标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5月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3项 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 供两个不同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额的,还须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 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2年5月 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 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 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 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入围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 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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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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