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流长乡大岩村2025年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主要内容: 修建40套资源化利用设施,对已存在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至90t/d,修建化粪池1个,修建5套小型畜禽粪污处理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数量: 1项
采购预算:1,056,400.12元
最高限价:1,056,400.12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5-23 09:00:00至2025-5-29 16:00:00
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5-6-3 9:00:00(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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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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