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博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PET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博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单位自筹+国家重大项目补贴(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博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PET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NQY-XYZ注册后查看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园区龙江路东段;
2.4建设规模:年产5万吨再生PET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是信阳博尔新材料有限公司预投资1.5亿元在河南省信阳市建设的资源循环、绿色环保重点项目,以“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高标准建设零碳绿色加工基地。主要生产R-PET、HDPE、ABS、PP等食品级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将在美国FDA官方实验室进行挑战测试,生产工艺采用固相增粘(SSP)的各个环节进行有害物质添加,再进行迁移实验和挑战测试。通过美国FDA官方不反对函(FDANOL)和全球使消费后回收体系(GRS)再生的R-PET颗粒可用于科工航天、汽车制造、食品包装、化妆品、日化等用途的全球标准,市场缺口巨大。项目占地80亩左右,(1)将建成两条日产70吨3A级聚酯切片生产线,年产能将达23000吨。(2)拟新建日产60吨食品级聚酯切片(造粒)生产线一条,产能将达200个就业岗位,实现年税收2000万元以上。
2.5总投资额:15000万元;
2.6计划工期:36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每日
8时00 分至 12 时00 分,
14时 0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