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一标段)地处雄安站东侧约2公里处,项目包含5条新建道路,分别为E1路、E4路、E37路、N17路、N25路,总长度为3.14公里。新建一座污水泵站,总用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310.84m2,地下1层(8.8m),地上1层(7.9m),建筑高度(至女儿墙)9.0m。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杆柱工程、供水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含1#污水提升泵站)、燃气管线工程、供热管线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仅限于预埋电力排管与预埋通信排管)、临时导改路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沿线设置2处桥梁,均为预制刚接空心板桥,桥宽均为32米。新建给水管道4.597km、再生水管道3.649km,雨水管道6.414km,污水管道2.617km,预制组合排管3.702km,燃气管道4.08km,热力管道4.224km。
本项目合同额为1.73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8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
1月3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2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预制组合排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有750方/天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满足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要求。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平台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