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中铁四局新建宜涪铁路YFHBZQ-6标工程项目钢材、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2 钢材   水泥   中铁四局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6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6标项目于2025年1月1中标,项目位于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项目里程范围DK 82+362~DK105+211.85,正线长23.02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①长乐隧道、康乐隧道、老屋隧道等3座隧道,解家坳中桥、高家坪1号中桥、高家坪2号中桥、晏家坪大桥、后河1号大桥、后河2号大桥、后河3号大桥等6.5座桥梁(简支梁均为现浇)及区间路基、后河站(高架站)站场等站前工程;②本标段无砟轨道施工,含双块式轨枕运输、卸车,不含预制及其装车,双块式轨枕由YFHBZQ-4标五峰轨枕场负责预制和装车;③四电配套房屋、区间警务区及岗亭及相关工程。合同总价29.23亿元。计划工期:2025年2月-2031年2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使用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建筑钢材

GC-01

67677

宜涪铁路YFHBZQ-6标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并提供与产能配套的设备型号及数量相关证明,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高炉、烧结机、混铁炉、连铸机等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直读光谱仪红外碳硫仪、分析天平、电子天平等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2022年-20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1月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直条螺纹钢、盘螺、盘条各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家出具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0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使用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2

水泥

SN-01

20000 0

宜涪铁路YFHBZQ-6标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产200万吨(含)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至少具备具有一条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厂家的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及粉磨站投标。生产厂具有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回转窑、水泥磨、篦冷机等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水泥标准筛、电动抗折试验机、水泥砂浆搅拌机等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须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年-20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1月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5份,其中袋装P.O42.5R、散装P.O52.5、散装P.O42.5、铁标P.O42.5及低碱P.O42.5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地铁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出具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0

3

水泥

SN-02

15000 0

20

4

水泥

SN-03

18000 0

20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24时00分前(北京,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