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氯化铵废水处理—包装、码垛装置采购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
3、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374万元(含税)。
4、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氯化铵废水处理—包装、码垛装置采购,工业级氯化铵一套,农业级氯化铵一套,包含但不限于:料仓、自动取样、钢平台、包装秤、自动上袋机、接袋输送机、缝包系统、倒包输送机、整形输送机、复检输送机、剔除输送机、喷码输送机、缓存输送机、取包辊道机、机器人码垛机、抓手、底座及护栏、托盘库、空托盘输送机、码垛辊道输送机、缓存辊道输送机、自动喷码机、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 装置内所有的管道、阀门、仪表、管道支架(托架)、设备本体的平台(走梯、爬梯等)和控制柜、电缆、桥架等。
5、供货期及质保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7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
)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的自动包装成套设备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清晰可见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 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包钢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如存在上述事项,接受招标人不确定其为中标人的结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5月2
至2025年05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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