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电厂2× 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标段二)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1注册后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企自筹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勘察设计的审核和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全部生产系统、辅助系统、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司令图、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的勘察(测)设计任务及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概算等相关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以及其他招标人另行委托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技术汇总、方案优化优选、造价控制、配合等)的审核和咨询工作,对主机设备、EPC发承包、暂列金、暂估价等项目的招标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 ||
招标内容 | 标段二: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7.2.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1)和(2)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7.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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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7.2.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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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7.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2.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盖章《投标人声明》。7.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
2025年5月2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
2025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