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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安定医院强制医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强制医疗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19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强制医疗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10,19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10,19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赤峰市安定医院强制医疗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10,19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强制医疗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强制医疗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料。 【注1:社保缴纳信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认可:①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将参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查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如因社保机构已给予减免的,请说明实际情况。注2:电子证书:如供应商当地实行人员证件、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及企业资质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3: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调级: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必要供应商应将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公告或通知等附在响应文件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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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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