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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速公路监测预警能力专项提升工程监测预警信息系统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22 信息系统   高速公路   公路监测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高速公路监测预警能力专项提升工程监测预警信息系统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检测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完成对青海省高速公路监测预警能力专项提升工程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平台软件系统开发。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不限于)安装调试、用户测试、上线及维护、联调联试、与第三方系统对接、软件升级、质保期服务及甲方人员培训工作,并达到规范相关要求。

2.2服务期:(1)项目建设开发工期为1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项目实施试运行期为6个月,自甲方书面确认项目正式通过初验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为1年,自甲方书面确认项目正式通过终验之日起计算。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包含上述之一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近3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发过1项类似软件业绩工作。

技术负责人:1名。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5年5月3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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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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