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P-XXCG2025031
项目名称:萧县城区主次干道保洁、公厕管理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
预算金额:5412.31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12.3152(万元).其中一包:5367.3152万元/年; 二包:45万元/年。
采购需求:一包:本项目的具体服务包括萧县城区道路总面积7640539平方米清扫保洁(含绿化带捡拾面积1144808平方米)、102座公厕管理服务、城区垃圾清运服务、圣泉寺景区及周边清扫保洁、43000米护栏清洗保洁、大气污染抑尘服务、垃圾中转站管理、小广告清理等项目服务。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包:为环卫萧县智慧环卫管理系统、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末,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556号),本项目一包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一包: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2一包: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证(或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5年5月2
至 2025年6月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