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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GNLWDC“四防”安全管控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GNLWDC“四防”安全管控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要供货配套设备,完成项目的部署交付和运营服务,设备包括物联网展示平台、人员安全智能管控、设备安全智能管控、环境安全智能管控、管理安全智能管控等。

1.2 招标内容

(1)项目预估规模:530.76万元人民币(含税)。

(2)项目交付期:2025年10月3之前完成项目整体交付。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招标人指定。

(5)质保期:本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三年原厂的免费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要求。

(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要求。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696991.15元人民币,分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有效的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采购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至少1例类似项目业绩。注: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金额以合同为准;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1.4代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移动摄像头和工业测温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多个代理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及型号均相同的,相关投标无效。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其他代理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5产品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6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222时00分至2025年5月2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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