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 202
2.项目名称:2025 年安宁市主城区道路交通提升优化项目(二次)
3.招标控制价:389278.09 元
4.采购需求:2025 年安宁市主城区道路交通提升优化项目(二次),包括但不限于:标线施工、标线清洗、路口隔离反光柱、铸铝太阳能发光道钉、电子警察镜头更换调试、补光灯维修调试、人行道标志牌、注意行人标志牌、严管街标志牌、下车推行提示牌、标志杆等,具体需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成交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项目地点:安宁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2.2 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书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

在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

在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每日

9:00时至 12:00 时,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

及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2025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

)。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025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