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武城县城区防汛排涝河道综合治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第二部分(桥梁工程)EPC项目已由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卓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建设地点:德州市武城县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德州市武城县,建设桥梁5座,其中六六河城区段建设桥梁3座;青龙河桥1座;利城河桥1座。项目投资约8975万元。 4.计划工期:40 5.招标范围: ①项目设计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等及相关后续服务。 ②项目施工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即本项目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交钥匙条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不高于实际工程结算额的1.7%;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2.00%。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或被主管部门通报。(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可为设计方、施工方的联合,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4.其他:(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 2.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