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399001001 |
标段名称: | 滇池典型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示范(草海东风坝水域)EPC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
2025-05-2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2025-06-13 09:00 |
开标地点: | 注册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175.8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1项目概况:滇池典型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示范(草海东风坝水域)EPC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昆明市滇池草海东风坝东部水域,位于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总面积为0.5 km2,包括生态隔离带构建、污染底泥治理、人工湿地建设三个主要部分,建设的主要内容为:(1)生态隔离带构建新建生态隔离带50万m2,包括1)生态围隔建设1600 m,幅宽4 m;2)水体透明度提升50万m2,并修建生态网膜消浪带3200 m,幅宽3.5 m,生态网膜分隔带7800 m,幅宽3.5 m。(2)污染底泥治理包括1)植物生态锁闭清理底泥10万m3;2)底泥污染释放控制50万m2,对人工湿地内的底泥进行改性粘土覆盖,区域面积50万m2。 (3)人工湿地建设人工湿地修复建设,共计恢复人工湿地50万m2,包括沉水植物群落构建及结构优化工程、食物网链修复工程等,具体内容包括:1)沉水植物群落构建及结构优化工程拟选用马来眼子菜、菹草、穗状狐尾藻、轮叶黑藻等本土沉水植物作为先锋种和优先建群种,搭配苦草、金鱼藻、篦齿眼子菜、微齿眼子菜等长效种,初步构建人工湿地50万m2,再通过结构优化工程,最终构建沉水植物型人工湿地,湿地沉水植被覆盖度将不低于60%;2)食物网链修复工程先进行不利鱼类控制,消除小型野杂鱼和草食性鱼类的干扰;开展了沉水植物种植后,投放滤食性河蚌等底栖动物60万只,随后投放肉食性鱼类来控制一些食浮游动物的小型鱼类种群数量,辅助以一些土著鱼类和鲢、鳙鱼的投放,构建一个健康和稳定的食物网链。计划投放滤食性河蚌等底栖动物60万只,滤食性鱼类,鲢2105尾,鳙526尾;肉食性鱼类,翘嘴鮊2500尾,鳜2500尾,滇池高背鲫、滇池金线鲃、云南光唇鱼、银白鱼等土著种鱼苗各2000尾;螺害防治通过人工清除、投放青鱼和引入土著螺类等来控制螺害,其中引入土著底栖动物螺蛳和背角无齿蚌各1万只;投放青鱼1000尾。本次招标设计费金额估算约38.24万元,建安工程费金额估算为3137.65万元,招标金额合计估算为3175.89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进行。2.2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完成本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专业承包工作,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招标范围:2.2.1设计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及优化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设计成果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单位的审核,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2.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事宜,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2.3建设资金来源:滇池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等。2.4质量要求2.4.1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审查,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2.4.2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验收合格。2.5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滇池草海东风坝东部水域,位于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中标后,且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3.1.1投标人应具备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专业),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人员,具备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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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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