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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高新区园区管辖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3 垃圾清运   保洁   保洁及垃圾清运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高新区园区管辖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0046

3、委托代理编号:TJG

4、采购项目预算:875200.00元/2年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根据娄财购函【2022】20号文件精神,不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标的预算

1

娄底高新区园区管辖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各个产业园周边和已建成的企业、楼盘周边进行常态化巡查清扫保洁及已征项目闲置用地区域内保洁;2、40个垃圾桶及39个垃圾分类亭的垃圾转运及日常维护。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年

875200.00元/2年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

有意参加投标者,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前,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六、投标截止、开标、解密截止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2025年 6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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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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