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起于三台县和梓潼县交界处的龙树镇幸福村,与梓潼县三梓路顺接,经⻰树场镇西侧、白雀东侧、双胜⻄南侧、塔山镇东 侧,止于S306绵盐路天府驾校路口,与在建的S209塔山至永新相接。该项目主线里程为28.616公里,路基宽度8.5米,路面 宽度7米,土路肩为2x0.75米,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 级,小桥、涵洞、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支线里程为2.99 公里(其中⻰树段里程为1.744 公里、塔山段里程为1.246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水泥砼路面
2.服务地点:三台县龙树镇
3.采购内容和范围:对S209三台县幸福(梓潼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的外业测绘及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占用耕地(含基本农田)需编制踏勘论证报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 ,勘测定界约80个点位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完成S209三台县幸福(梓潼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外业测绘及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占用耕地(含基本农田)需编制踏勘论证报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同意并取得市自然资源局弃土场临时用地批复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内完成
二、采购人:三台县盛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16.37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柒佰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报价方式:具体金额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或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成交通知书 £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3.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
负责人相关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职业/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
4.其他要求: 无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联合体 本次采购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第五条5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项目,否者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七、结算方式:包干价结算
八、申请文件的组成: 参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格式
九、申请文件份数: 1 份(密封)。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十、评选标准和办法: 采用两轮报价方式,首轮报价密封、二轮现场报价,最终由“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一、注册后查看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025年 5 月29 日14 时00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