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郑东发改统计发改96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20-410154-48-01-028381,招标人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综合杆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综合杆工程地点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工程起点为天府路(K2+257.008),终点为雁鸣路(K6+540)。本次招标金额约620万元。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综合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4工期要求:9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4月0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综合杆业绩;
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含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5.2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②2022年4月0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④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7.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至2025年5月2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年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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