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风温州母港发展有限公司洞头临时办公楼信息机房、网络安全和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机房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等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6.投标时提供主设备(零信任一体机、机房微模块结构系统、上网行为管理、云安全管理平台和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及连带责任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出售:2025年05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3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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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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