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钱湖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化设备)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原建筑为抢修服务用房,占地面积约6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3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6.35米,1-4层装饰设计装修面积为2165平方米,副楼装饰设计装修面积为109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东钱湖。
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显示扩声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控制价:231880元。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中标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历天内交货完毕并安装调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00至2025年5月3
23时59分止(北京
)……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