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挥中心静态交通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控制价:单价14096.47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
采购需求:静态交通治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
服务地点: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管理辖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月
-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包括分公司),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5月2
8时00分至2025 年5月2
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