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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西餐厅一楼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28 委托经营   西餐   餐厅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S

(二)项目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西餐厅一楼委托经营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

1.当前餐厅经营饭菜价格的95% 。

2.涉新品种:市场同类品种同期菜价的85%。

(五)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西餐厅一楼以“零租赁”模式,拟引进一家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公司承包经营(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合同履行期限:2年,采用分阶段签约模式(1+1)。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餐饮服务企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点在报名截止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2025年5月200:00 至2025年6月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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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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