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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碗米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牧笛溪村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8 旅游   文化旅游   旅游开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永定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牧笛溪村(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定发改审批〔2024〕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碗米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00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张家界碗米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牧笛溪村;

2.2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王家坪镇牧笛溪村;

2.3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一、消防安全保障升级强化、二、传统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三、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品质系统提升、四、集中连片区交通微循环设施改善、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六、地方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六大类型内容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253.54㎡;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8,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5-09-06;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其他:(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履约担保的内容以前附表和专用合同条款为准。招标文件中“第四节基础条款

”第(4)”条履约保证金内容不适用本项目。温馨提醒:各投标人需注意,机器管招标将对个人数字证书中证件号码进行验证,验证不通过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及时按照检查方法自行检查确认,或直接联系所办理CA证书的CA证书服务机构确认。。(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要求,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入围业绩要求:

4.3.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

4.3.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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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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