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为方便职工从矿区到沂蒙佳苑上下班等用车,需要租赁通勤车。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限:从沂蒙佳苑南门口行驶经新上海一号煤矿(往返),具体发车地点、

由采购人制定、调整(附班车班次

、地点表),次数:每天往返5次及其他情况用车;
1.2实施地点:新上海一号煤矿至沂蒙佳苑及上海庙区域;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最高限价:单价5.9元/公里,总价不超过18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5.9元/公里);
1.5结算付款方式:租赁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季度末月2

前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税率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税率执行),甲方财务部门挂账后,按资金计划进行付款,付款方式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任何问题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服务标准:通勤服务周到,实现全年安全运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人员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A1级驾驶证;
2.4业绩要求:无;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

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5月2

起至2025年05月3

17:00时止(北京

,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