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名称:高青华瑞能源集团燃气锅炉项目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高青县经开区虹桥电厂院内。
2.3 项目规模:该项目新建2台20吨/时、4台10吨/时,总容量80吨/时天燃气蒸汽锅炉,以及鼓风机、给水泵、给水水箱等配套设备。充分依托虹桥热电厂现有化学水处理系统、电力系统、建设场地等条件,对经开区企业提供蒸汽。合同估算价14723644.83元。
2.4 供货安装期: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6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具备安装条件后3
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5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件外,还需要提供制造商为销售代理商颁发的代理授权证书;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2022年01月0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5月2至2025年06月1
(北京
,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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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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