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7000.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5F000010715 |
民生计量经费 |
1 |
批 |
17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5F000010713 |
民生计量经费 |
1 |
批 |
19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5F000010711 |
民生计量经费 |
1 |
批 |
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5F000010712 |
民生计量经费 |
1 |
批 |
13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5F000010714 |
民生计量经费 |
1 |
批 |
137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内完成交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监督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上述 1.1-1.6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5月3
00:00 至 2025年06月0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