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检验检测用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检验检测用车租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检验检测用车租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检验检测用车租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检验检测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以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检验检测用车租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5月2
至2025年06月0
,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