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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氧气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5-29 氧气  
项目名称:氧气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每批次需求订单供货,并在收到需求订单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也可以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以及有效的合同扫描件。
2.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药品注册批件扫描件(如有补充申请事项或药品再注册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纳入药品管理的医用气体适用);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提供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药品注册批件扫描件(如有补充申请事项或药品再注册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纳入药品管理的医用气体适用)。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制造商,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5月3至2025年06月0,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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