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创新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建设项目—中红外光谱仪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01 |
中红外光谱仪 |
1台 |
是,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
所投产品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12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国产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6
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3.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若为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投标经销商的有效授权。3.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1月
不足1年或20
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3.4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
12月0
至2025年05月3
)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3.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8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5月3
至 2025年06月0
,每天
9:00至11:30,
14:00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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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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