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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联通刀片式开关电源集中采购(第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9 开关电源   开关   电源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标的预算金额为8029495.71元(不含增值税),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正常执行期为12月,如无特殊情况,达到12月该合同终止;如因合同约定的采购量在第12月之前执行完毕,该合同提前终止;如因合同约定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等特殊情况,执行期可酌情延长12个月,到期后该合同终止。框架合同执行期最长不超过24月。在框架合同履行期间,如本项目整体份额执行完毕或框架合同到期,本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产品规格

单位

数量

1

2000W电源基础版(不配置磷酸铁锂蓄电池)

50

2

3000W电源基础版(不配置磷酸铁锂蓄电池)

21

3

3000W电源升级版(每台配备1只48V50AH磷酸铁锂电池)

950

4

5000W电源升级版(每台配备1只48V100AH磷酸铁锂电池)

191

    注:以上为预估量,实际执行量以订单为准。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

第一名(第一中标人)份额比例

第二名(第二中标人)份额比例

不超过10%

60%

40%

超过10%

70%

3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设定的“折扣前单价基价”填报整体统一投标折扣(on),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折扣(on)后投标总价限价为【5499468】元人民币(不含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详细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人须提供经CMA或CNAS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磷酸铁锂电池48V50AH、48V100AH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体现的指标(且指标检测结果应为合格)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且检测报告中产品型号须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检测报告上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或申请单位)或生产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中标,所提供的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单位须与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一致。

2.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包含公告当天)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

注:(1)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产品清单)、签字盖章页(电子合同除外)、合同号(如有)、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还需要另外提供订单或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为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验结果截图。

(2)业绩:专项合同以合同签署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开具)为准,框架合同下提供的订单和结算依据为同一事项的,以结算依据为准。

(3)业绩金额:专项合同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中载明的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下提供的订单和结算依据为同一事项的,以结算依据为准。

(4)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无法辨识产品或金额的一律按无效业绩认定。

(5)同类项目指室外一体化电源设备/刀片电源/极简电源等供货业绩。

2.7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9)投标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 05 月 29 日 17时 30分至 2025  年 06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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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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