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城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青田县城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提升工程(二期)设计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25〕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331121-04-01-603610,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城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青田县城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提升工程(二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9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098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内容主要为对县城范围内高层住宅进行二次供水提升,包括供水管道改造、无负压供水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青田县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温溪镇、船寮镇、腊口镇、东源镇、高湖镇等47个住宅小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效果图,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相关部门及招标人要求),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中标单位需要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
2.3设计周期:按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并做好后续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05月2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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