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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第五期盘根框架协议采购盘根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9 中国石油   油化   齐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五期盘根框架协议采购盘根(招标编号:NW)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盘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第五期盘根框架协议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盘根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本次招标标的盘根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一份金额不少于1万元的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采购订单复印件及发票。(2)投标人须具备盘根生产制造能力。提供厂房图片;加工设备编织机不少于2台,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与设备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自制铭牌;提供产品(柔性石墨编织填料)相关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的书面承诺书、框架协议单件保供的书面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 2025年5月214时0分 至 2025年6月17时0分 (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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