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外围能源介质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外围能源介质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外围能源介质工程
2.2 建设地点:首钢水钢公司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外围新建氮气、蒸汽、给排水、电气系统、设施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满足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能源介质生产运行。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外围能源介质工程相关的氮气、蒸汽、给排水、电气、基础(含地基处理)、支架、管廊等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检验、检测)、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报审(如需)、施工临设、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的整理、建档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及首钢水钢在线生产设施的保护等所有建设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按规报审并通过审批(如需)、设计变更及报审、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工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等。涉及施工图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
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加工、使用及质保期服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的,招标人可拒绝入场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全额承担。
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临时工程、检验检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整改、服务等。技术要求具体为:
2.4.1氮气
利用原DN200富氧管道新增一根DN200中压氮气管道,供铁片区及新老焦化使用。
(1)管道接口
在制氧作业区2#650m3氮气球罐出口截止阀前的氮气管道上引一路DN200管道与原DN200富氧管道连接,利用原富氧管道输送氮气至水渣池旁接点。从原DN200富氧管道末端接出新增的DN200氮气管道敷设至高炉区域减压阀。
(2)氮气管道
从制氧球罐区至富氧管道末端之间管道,该段管道利用原富氧管道,管径为DN200,设计压力2.0MPa。
从富氧管道末端至高炉区域氮气减压系统之间的DN200氮气管道,自富氧管道末端接出后,跨越铁路远离炼铁水渣段,沿现有铁路线南侧独立架空敷设再次跨越铁路后分为两路,一路由DN200向新焦化方向敷设,另一路跨越道路后接至高炉区域氮气减压系统,接至高炉区域减压系统的氮气管道分为两路,一路为DN200接至3#高炉氮气减压系统手动截止阀V201、V202后的氮气管道预留接点,另一路为DN150接至4#高炉氮气减压系统手动截止阀V301、V302后的氮气管道预留接点。跨越铁路或道路的氮气管道中心相对标高为7米,其余为5米,全线水平距离约350米。
从高炉氮气减压系统至新焦化区域之间的DN200氮气管道,管道独立架空或部分沿可利用构筑物敷设至新焦化区域后设单路减压阀将氮气管道压力由2.0MPa降至0.6--0.8MPa、管径为DN200,送新焦化使用,并预留送老焦化DN100接口。全线水平距离约370米,详尽见总面所示的C点至D点间氮气管道。
2.4.2 蒸汽
从老干熄焦高温高压蒸汽管道上接一根高温高压蒸汽管道,在干熄焦厂房旁边绿化带上设置一套减温减压系统,将高温高压管道减压为中温中压管道,减温减压站设置钢结构雨棚,管道延焦化还建综合管架敷设,原管架已预留位置和负荷,终点接3、4#汽道中压管道。
(1)蒸汽管道敷设。管道均为架空敷设,所有管道均保温,保温材料采用硅酸铝棉。
1)中压蒸汽管道。中压蒸汽管道出减压阀系统后沿已建综合管架敷设至汽动鼓风站门口中压蒸汽管道,预留送新焦化中压蒸汽管道DN200接口(接口阀门DN200),预留送老焦化净化中压蒸汽DN100接点(接口阀门DN100),预留TJLP-10新焦化中压蒸汽DN100接点(接口阀门DN100)。
2)除盐水管道。在干熄焦锅炉给水泵出水管就近接除盐水管道供减温减压装置使用。管道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06Cr19Ni10。
2.4.3 给排水
(1)生产用生活水(新水):二干线末端在料场处切断,新接引一条DN500管,穿新焦化化产区,接至新焦化项目部办公楼后侧,与一干线连接,中间加控制阀门。新焦化化产区生产用水由二干线分接支管供水,新除盐水站从二干线与一干线联接点处分接支管供水。
(2)生产水(工业水):
1)焦炉区生产用水及消防水从三四干线上接引形成双路水源,接点在现干熄锅炉厂房前。
2)干熄焦发电循环系统补水及区域消防水利用原余热发电从三四干线的分接管。
3)新化产区消防水分别从八干线(料场侧)及四干线上接引。
(3)生活水:从铁片区DN250管上接引,预留阀门。
(4)新干熄焦给水:新干熄焦循环水系统利用现有鼓风循环水系统,需对冷却塔和过滤器进行大修,两座冷却塔主要更换填料及支架喷头等,更换两台重力式过滤器,拆除旧填料合规处理。
(5)部分管网功能恢复、置换。
1)一、三干线(一干线为DN400,三干线为DN500)现干熄焦发电锅炉厂房前因新焦化项目煤气管道迁改施工,需进行迁改约60米。
2)二干线改为新焦化项目专用管,末端原供用户改由铁片区DN250管供应,将该管道末端DN80管改为DN150,约100米。
3)一除盐水站保安水从铁片区DN250管上接,改接至新二干线上。
2.4.4 电气
(1)新建焦化系统35kV变电站3路电源,本次设计原则上利旧现有315、322线路,在02变电所新增1路35kV电源,形成单母线三分断的供电模式。
改造02变35kV系统:本次设计将35kV配电室中老干熄焦发电并网柜改造为新焦化35kV系统出线柜,综保调试并入02变后台。
施工:在新焦化变电站建成后先将315、322线路接至新焦化变电站,在焦化主体调试和逐步运行期间,02变通过原老干熄焦并网柜改造后接入新焦化变电站内,同时从新焦化变电站内接2路35kV电源至01变,以保证供电正常运行。
(2)02变送新焦化一回35kV外部线路:全线采用电缆敷设,部分路段采用新建电缆沟敷设,其余路段利用已有电缆沟及本项目室外配套新建电缆沟敷设,敷设时需将已有的老沟进行整改(支架更换,沟内杂物清理),并将老电缆沟已敷设电缆进行重新排列。
(3)315、322线路送新焦化二回35kV外部线路:利用已有315.322线路35kV终端塔,改造此2塔为转角塔,在东南侧靠近01变电所处新设1座双回路终端塔至终端塔后,下塔线路部分利用新电缆敷设至新建35kV焦化变电站,其路由沿着已有电缆通道。
线路路由:本次设计所有线缆敷设均采用已有线路通道,仅在至新焦化变电站部分增加一段1.2x1.2电缆沟。利用已有电缆及本项目室外配套新建电缆沟敷设时,需对老电缆沟进行整改(支架更换,沟内杂物清理)。
(4)老干熄焦发电并网至新焦化变电站10kV系统
原线路为架空线路+电缆埋地方式敷设至02变35kV系统,现将此线路取消,将发电系统直接并入新焦化10kV系统,线路全程采用电缆+钢桁架(已建设)+电缆沟方式,电缆采用普通阻燃电缆,并入新焦化35kV变电站10kV Ⅰ段,同时对老干熄焦升压站至一号塔电缆回收。
(5)新焦化35kV变电站2回35kV线路至01变
全线采用新设电缆方式进行敷设,由新建焦化35kV变电站利用本项目室外配套电缆通道进行敷设。
(6)01变电站东侧电缆钢桁架及支架还建。
2.4.5 配套基础(含地基处理)、支架及桁架、阀操作平台及爬梯,工程涉及的土建施工。
2.4.6特种设备和仪表首次检验、检定。
2.4.7因工程施工对原有设施、管网迁改(如对已有道路、绿化带等造成损坏,地下管网的迁改等)由投标人负责。
2.4.8能源介质接入,由投标人负责实施。
2.4.9投标人负责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按规报审并合格(如需),安全、职业卫生、节能、消防专篇单行本的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审图,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协助招标人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节能、消防等政府部门评审,项目验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且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10工程设计、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含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
2.4.11本工程所产生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外排合规处置,费用投标人负责。
2.4.12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技术要求。
2.4.13 投标人负责压力管道备案、告知手续,配合办理管道使用许可证。
2.4.14 投标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征地、临时用地、用地青苗补偿,以及与居民、政府协调及涉及费用等由投标人负责。
2.5 计划工期:2025年9月1能源介质具备接点条件。
2.6投标限价(含税):1106.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10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业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须提供承诺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须提供承诺书)。
(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职业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须提供承诺书)。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料)(须提供承诺书)。
3.5其他人员要求:
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需提供能够证明其资格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2)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或电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标后,投标人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料);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应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2022—20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
3.9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报名的请于2025年5月3至2025年6月
,每日
9:00时至12:00时,
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