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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属下相关企业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包组4)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29 经济责任审计   专项审计   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F2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属下相关企业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审计项目

审计类别

资产

规模

(亿元)

审计期间

最高限价

(元,含税)

包组1

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

1.47

2023.6-2025.6

120,000.00

包组2

广州公交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

0.98

2021.11-2025.3

120,000.00

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

41.44

2024.1-2024.12

120,000.00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1.26

广州如约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44

包组3

广州公交集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延伸子公司越合通公司、托管企业珠实通公司房地产开发成本、收入及资金)

专项审计

9.86

2018.6-2025.6

250,000.00

包组4

参股企业投资效益管理

专项审计

/

2022.1-2024.12

230,000.00

注:上述各包组(除包组2专项审计)范围包括本级内设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受托管理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及参股企业等。参选人须在所投包组对应的审计期间内未曾向被审计企业提供过年度审计、财务或税务咨询服务。

1.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共分4个包组,参选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包组进行参选,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包组为最小参选单位,合格的参选人应对包组内所有服务合作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服务合作内容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参选处理。

3.本项目比选人为广州公交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交后,由成交人与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一)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 参选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总所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提供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人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进行评审)。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2025年5月3至2025年6月,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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