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各校区电子大屏及智能授课系统运维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29 系统运维   电子大屏   大屏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响应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各校区电子大屏及智能授课系统运维服务
2、项目编号:WLZB-2025052301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保障各校区电子大屏及智能授课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各校区电子大屏及智能授课系统进行维护,处理各种故障。室外大屏的设备较多,体积较大且安装在室外,智能授课系统结构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维护操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12万元
5、最高限价:12万元,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响应无效。    
6、资金来源:公用资金
7、服务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8、服务期限: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3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5-05-30   09:00至2025-06-06   17:00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