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Z注册后查看
预算金额(元):4814000.00元
采购需求:全数字化高档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一批
标项一
标项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4814000.00
最高限价(元):4814000.00
保证金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注册后查看
保证金缴纳截止:2025年06月1
09时00分
三、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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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
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所投产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所投产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5月3
09时00分至 2025年06月0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