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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巷灌区渠(管)线穿越合新高铁工程HXGQ-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9 高铁   中铁二十四局   管线穿越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巷灌区渠(管)线穿越合新高铁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防水(橡胶)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江巷灌区为驷马山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驷马山灌区的未完工程,也是《全国现代灌溉发展规划》全国重点建设的70个新建大型灌区之一。江巷灌区工程分为灌溉工程、完建驷马山骨干泵站及输水工程和城乡供水水源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以农田灌溉、城乡供水为主,兼顾河道生态补水。

其中四级站干渠盾构隧洞、八斗北二支渠等明铺渠管穿越合新高铁段为灌区灌溉工程的控制性工程,对于全线灌溉工程后期贯通具有重要意义。

新建四级站干渠盾构隧洞穿越合新高铁段,里程范围:K12+352.492至K14+017.032,总长度1664.54m。与合新高铁交叉于定远2号特大桥DK279+014.46。四级站干渠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直径6.0m,管片内径5.4m,盾构掘进并完成管片拼装后,隧道内部现浇壁厚0.5m的圆形衬砌,暗涵洞泾4.4m,作为输水暗涵结构。始发井位于大里程侧,采用两端圆形中间矩形的平面布置,圆形半径7.524m,矩形宽度7套,总长约82.2m,埋深约23.17m;接收井位于小里程侧,尺寸约为14.6m×10.8m,埋深约20.96m。

其中上跨合九铁路安庆支线桥梁左、右幅分别采用3×40m、(30+40+25)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上跨既有线,桥梁上跨铁路位于石镜站至安庆北站区间,上跨位置处桥梁分幅设置,相交处公路里程桩号为K13+886.617,铁路里程桩号为K18+870,公路与铁路交角为54°。上跨铁路新建桥梁桥墩盖梁距离铁路中心线最小距离为9.64m。桥梁桩基中心距离铁路中心线最小距离为11.82m。桥梁桩基中心距离铁路坡脚最小距离为3.04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FSX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产品标准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三元乙丙密封垫的年产量不小于2万环/年,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每年度不少于120吨三元乙丙原生胶的采购发票,并填写发票明细;②提供生产厂房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③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①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②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人民币;③提供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应附真伪查验二维码,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2年后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01月0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具备CMA标识)(不同品类至少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规定要求;

(6)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2年至今重点市政项目、城市轨道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必须提供至少三份盾构施工项目业绩,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不得存在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以谈判报价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谈判时的判断依据);④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以谈判报价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谈判时的判断依据);⑤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⑥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95306.cn)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③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④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⑤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⑥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投标人(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⑦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⑧不接受被中国铁建及各招标人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所属集团内部全资销售子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5年06月0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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